本所115年兒童節、清明節連續假期辦理接見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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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5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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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本所115年兒童節、清明節連續假期辦理接見事宜。
依據:法務部109年7月13日法矯字第10904004920號函。
公告事項:
- 旨揭假期自115年4月3日(週五)至同年月6日(週一)止,共計4日,其中4月5日適逢當月第一個週日全日辦理接見外,其餘放假日均不辦理接見。
- 倘遇各類天然災害,臺東縣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本所將停止辦理各項接見業務。
- 相關事宜,請洽業務承辦人蘇先生,電話:089-310185分機303或30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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