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本所所轄範圍屬遙控無人機之禁、限航區,詳如公告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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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4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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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公告本所所轄範圍屬遙控無人機之禁、限航區,詳如公告事項。
依據:民用航空法第99-13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
- 公告本所所轄範圍為遙控無人機之禁、限航區,並經臺東縣政府公告在案,屬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。
- 違反者依民用航空法第118-1條規定,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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