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預估114年6月25日出缺工友2名,各機關現職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如有意願移撥,請備妥相關文件逕寄本所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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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4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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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旨揭人員應為中央所屬各機關、學校之現職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人員。
二、薪資待遇:工友工餉薪點90~150(月支報酬$29,220~36,510),另出勤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。
三、應備文件及工作項目如甄選簡章所載。
四、有意願移撥者,請於114年5月16日前(郵戳為憑)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所總務科庶務;報名所繳資料不予退回,逾期、資格不符、非現職人員或未經
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,恕不受理。
五、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,擇期另行通知面試甄選擇優錄取,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,候補有效限期間為3個月。
六、經本所評選錄取人員,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,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。
七、檢附甄選簡章及空白履歷表各1份。
八、詳情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下載甄選簡章。
※公告本所工友甄選訊息,提供下載「工友甄選簡章」、「工友履歷表」表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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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工友甄選簡章.pdf85 KB 114-05-08 下載次數:5
-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工友履歷表.pdf66 KB 114-05-08 下載次數: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