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
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:回首頁

:::

本所預估114年6月25日出缺工友2名,各機關現職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如有意願移撥,請備妥相關文件逕寄本所辦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4-05-08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31

一、旨揭人員應為中央所屬各機關、學校之現職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人員。

   二、薪資待遇:工友工餉薪點90~150(月支報酬$29,220~36,510),另出勤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。

   三、應備文件及工作項目如甄選簡章所載。

   四、有意願移撥者,請於114516日前(郵戳為憑)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所總務科庶務;報名所繳資料不予退回,逾期、資格不符、非現職人員或未經

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,恕不受理。

   五、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,擇期另行通知面試甄選擇優錄取,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,候補有效限期間為3個月。

   六、經本所評選錄取人員,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,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。

   七、檢附甄選簡章及空白履歷表各1份。

   八、詳情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下載甄選簡章。

※公告本所工友甄選訊息,提供下載「工友甄選簡章」、「工友履歷表」表單。

回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