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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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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職防詐3要7不:要存疑、要確定、要陪同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3-12-06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98

求職防詐3要7不:要存疑、要確定、要陪同

以下文字說明:

三要原則

  1. 要陪同: 請朋友、家人陪同面試,或事先告知欲前往面試之地點。
  2. 要確認: 事前蒐集應徵公司資訊。
  3. 要存疑: 徵才廣告內容是否有不合乎常理的情形,公司工作內容模糊不確定、標榜工作輕鬆。

 

七不原則

  1. 不繳錢: 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。
  2. 不購買: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。
  3. 不辦卡: 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。
  4. 不簽約:不簽署任何文件、契約。
  5. 不離身: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,不給求職公司保管。
  6. 不飲用: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之不明飲料、食物。
  7. 不非法工作: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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