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除針對一般工場收容人進行毒品處遇大班宣導課程外,對於無法參與大班宣導課程之小單位(如:炊場、合作社及內清掃)毒品收容人,則由本所心理師及心輔員至小單位進行宣導課程,以期落實毒品犯個別化處遇之精神,使全所毒品犯皆能接受相關處遇課程。